石家庄市教育局
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,直属学校:
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预计2018年2月27日至3月4日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。按照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(石政办传〔2018〕22号)要求,自2018年2月28日15时起,全市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校、幼儿园停止学生室外课程及活动,也可采取弹性教学,确保学生健康,提醒师生做好健康防护,特别要提醒体弱、易感体质师生做好防护工作。
二、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要确保通知内容落实到班级和教师学生,并对辖区学校、幼儿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。
三、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及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,确保应急处置信息畅通。
温馨提示:
全市的中小学生、幼儿园小朋友们请注意:
尽量关闭门和窗,
减少室内霾污染。
室外避免去锻炼,
外出牢记戴口罩。
石家庄市教育局
2018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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